墨西哥众议院通过所得税改革草案限制企业扣除额
墨西哥众议院全体会议通过《所得税法》改革草案,限制年收入超过5000万比索企业的获准扣除额,相关规定拟从2027财年开始实施。草案以打击利用发票虚构交易的企业为目标,以322票赞成、115票反对、零弃权获批;提交的保留意见均未获讨论或通过。议案已送交参议院审议表决,完成程序的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草案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扣除的累计收入比例最高为96.7%;不采用激进税务筹划、实际扣除比例较低的企业,上限为99%。改革还涉及可扣除利息、企业亏损抵扣以及高速公路使用税收优惠的上限。企业界、生产部门和会计专家此前警告,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经济、运营和税务方面的影响,尤其会增加中小企业在亏损或依靠贷款维持经营时的压力。
财政部估计,限制扣除额有助于促进税收公平,并为国库增加1200亿至1300亿比索收入。财政部称,过度扣除会侵蚀应税基础,导致部分企业缴纳的税款与其经济活动不相称。改革不提高企业目前30%的ISR税率,也不提高增值税税率,而是调整所得税计算规则。
此外,自然人加入简化信任制度(RESICO)的收入门槛将从350万比索提高至500万比索。作为经济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增值税缴纳将简化为按收入实际适用7%的单一税率,并可在同一份申报中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草案还规定,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税后净利润20%的部分,将受到可扣除限制。
对你的影响
企业应关注扣除、利息抵扣及RESICO门槛变化对税务申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