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确认税务局退税利息支付期限上限为五年
墨西哥国家最高法院(SCJN)确认,税务管理局(SAT)在办理退税时支付利息的期限上限为五年,并认定《联邦税法》规定的这一限制符合宪法。
最高法院在第140/2026号新闻公报中表示,确认《联邦税法》第22-A条倒数第二款有效。该条款规定了此类退税利息支付的期限上限。
该裁决由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于2026年10月5日作出,案件为第124/2026号复审宪法保护令。
企业寻求退还增值税留抵余额
此案源于一家企业提出的申请,要求退还2013年5月形成的增值税(IVA)留抵余额。
在经过多项法律救济程序后,企业获得退还相关款项以及相应调整金额和利息的权利。不过,税务机关将利息支付期限限制为五年。
随后,该企业提起宪法保护诉讼,认为这一限制构成财产剥夺和未获赔偿的间接征收。
一审以该限制符合比例原则且具有公共利益依据为由,驳回了宪法保护请求。企业通过复审程序提出申诉,案件随后提交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确定五年期限上限
在审理此案时,最高法院全体会议指出,当法律规定的限制追求合法目的时,财产权可以受到此类限制。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五年期限上限旨在避免退税产生的利息支付给国库造成过重负担,从而保护公共利益。
最高法院还指出,并非所有因国家行为造成的经济影响都构成间接征收。
根据所采纳的法律标准,只有当某项受到保护的财产或权利受到影响,且这种影响的程度和特征足以与征收相提并论时,才构成间接征收。
最高法院认定,五年后的利息不属于可主张的权利
最高法院 concluyó,五年期限之后产生的利息并未作为一项可主张的权利纳入企业财产。
法院解释说,相关法律本身规定,期限届满后利息不再产生。
因此,法院认定,适用《联邦税法》第22-A条规定的期限上限,不构成财产剥夺或间接征收。
该裁决对应第124/2026号复审宪法保护令,由墨西哥国家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于2026年10月5日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