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达成一致授予制定女性杀害案件一般法的权力;PRI要求统一罪名和惩罚
墨西哥城 - 参议员梅丽·罗梅罗·塞利斯对参议院各政治力量达成一致意见表示赞赏,授予国会制定女性杀害案件一般法的权力,旨在建立全国统一标准。
这位PRI党立法者强调,该法的内容应明确界定预防程序和协议,以及为受害者家属提供的支持机制。她还提出,法律应包括对司法官员的惩罚,她指出这些官员模拟调查以避免影响其所在地区的统计数据。
罗梅罗·塞利斯指出,打击女性杀害案件的法律必须包括足够的预算和培训措施,以便公共服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这些案件,并对家庭采取敏感的态度。她表示:“我们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女性杀害罪名,因为如果每个州的分类不同,我们将永远无法真正打击这一剥夺女性生命的罪行。”
她回顾到,女性杀害是一种严重犯罪,并认为参议院达成的协议是第一步,尽管她强调在立法的设计和范围上仍需进一步推进。她说:“负责任的立法意味着直面现实,无论它多么令人心碎。”
这位参议员指出,各州之间的惩罚存在差异,并指出在某些州,惩罚可能为20年,而在其他州则可达到70年,这种不平等的规范助长了不公正现象。
在她的陈述中,她提到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拉美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指出女性杀害案件具有结构性特征,并引用在拉丁美洲每天至少有11名女性被杀的统计数据。关于墨西哥,她补充道,每10名女性中就有7名遭受暴力。
她还指出,国内的女性杀害案件以其残酷性而著称,并描述了一种控制模式,指出与男性谋杀案中以火器为主的情况不同,女性杀害案件报告的方式包括窒息、烧伤以及用锐器或尖锐物攻击。
最后,她警告说,不应忽视她所认为的与失踪案件相关的 impunity,并引用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的指控。她总结道:“我们必须明白,失踪和女性杀害案件往往是同一不公正链条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