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在新莱昂州对一名12岁女孩实施卖淫和性虐待被判刑
新莱昂州蒙特雷 - 一名控制法官对两名男子因在新莱昂州实施卖淫、可比于强奸、腐败未成年人和性虐待等罪行,分别判处161年和69年的监禁。
被判刑的男子是伯纳贝“纳”和奥古斯丁“纳”,他们曾提出上诉,但判决结果被维持。
男子同意以金钱为交换对未成年人实施虐待
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名身份受到保护的未成年人,在虐待开始时只有11岁。
“两名被告商定进行非法行为,严重伤害受害者,强迫她参与性行为以获取不当利益,这些行为导致两名被告对女孩造成身体伤害和心理虐待,给她带来了痛苦和行为失调,”州检察总署指出。
事件发生在2022年至2023年之间,地点位于一个大都市区。
被判刑的男子需支付经济赔偿
除了监禁外,两名男子还需支付经济赔偿;奥古斯丁“纳”的赔偿金额为2001个单位,伯纳贝“纳”为24000个单位。
还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受害者的权利在判决执行阶段仍然得以保障。
2025年12月,双方已被判刑,但他们提出了上诉;然而,专门针对女性杀人和针对女性犯罪的检察机关在重审听证会上提供了证据,以维持判决结果。



